新闻资讯

商标使用许可是什么?商标使用许可中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商标使用许可是什么?商标使用许可中的权利义务有哪些?商标注册后即可享有商标专有权,任何人不得侵犯,但是这不代表别人不能使用该商标,您可以通过商标转让,将商标专用权转让出去,可以通过商标许可形式,许可他人使用,那么,商标使用许可是什么?商标使用许可中的权利义务有哪些?下面请看乐融小编详细介绍。

商标使用许可是什么?商标使用许可中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一、商标使用许可是什么?

  注册商标的转让是一种所有权的转让,更换了注册商标的所有人。而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是指人在保留所有权的情况下,许可他人使用该商标,当然这种使用是有一定条件的使用。这也就是说,注册商标的所有人不变,但在一定的条件下使他人享有该商标的使用权。从的范畴来说,这是依法建立商标使用许可的法律关系。

  二、注册商标使用许可的当事人

  在商标使用许可关系中有两个当事人,一是许可人,即商标注册人,另一个是被许可人,即商标的使用人,如果将这种使用许可作为商标使用权的交易来看,则许可人为供方,被许可人为购方。

  三、注册商标使用许可的形式

  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这就明确了运用合同形式,在商标使用许可当事人之间建立商标使用许可关系。使用许可的内容一般有三种情况:

  1、独占使用许可,即被许可人在一定的时间和地域内,全部享有该商标的使用权,即使商标注册人也不能使用;

  2、独家使用许可,它与独占使用许可的区别在于,在一定的时间和地域内,除许可人可使用该商标外,其他任何第三人不能使用该商标,所以又称之为排他使用许可;

  3、普通使用许可,这就是许可人在一定的时间和地域内,可以许可两个以上的被许可人使用该商标,被许可人无权排斥其他被许可人使用该商标。

  四、商标使用许可的主要程序

  在商标法中主要规定了两项程序,一项是由许可人与被许可人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另一项是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也就是接受监督。

  五、商标使用许可中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商标使用许可关系的基本特点是商标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许可人与被许可人对商标功能的实现、对社会公众所承担的责任,既有共同的部分,又有各自的法定义务。商标法所规定的主要有三项:

  一是,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这是许可人的一项权利,但更重要的是许可人的一项义务,即实施监督的义务,保证其所拥有的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不允许许可人在其注册商标由他人使用后即不承担责任,而是由法律确定其仍要承担商品质量方面的责任,防止被许可人有损害商业信誉、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的不正当行为。

  二是,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这是商标使用者的法定义务,商标是通过商品品质来树立信誉的,保持商标信誉不仅许可人关心,被许可人对使用了这一商标的商品质量也应做出保证。

  三是,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这是在商标使用许可的实践中产生的要求,目的在于防止商标使用人企图利用商标的信誉,提供与这种信誉不符的品质差的商品,为了使消费者有所鉴别并明确同一商标不同使用人的责任,因此在各自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产地便是必要的,这样会增强商标使用人的责任感,也会使消费者面对同一商标而有不同使用人时有所选择。当然,同一商标应当体现同样的信誉,上述标注被许可人和产地的规定,正是为了保持商标信誉而采取的措施。

  构卓知产温馨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商标使用许可是什么?商标使用许可中的权利义务有哪些?”的相关介绍,如果您对商标注册申请还存在疑问,欢迎点击构卓知产的顾问进行咨询,他们会给您详细的解答。

  构卓知产网站提供商标商标相关业务办理服务,通过许可使用盘活持有商标资产,除了签约许可合同外,官方备案不可少!商标许可备案免费咨询链接https://www.gouzhuo.com/tmxkba/

Copyright © 2025 万宁来吃饭餐饮   TXT地图 XML地图

本站为域名停放页面,全部内容为网页演示效果,无任何实际意义!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和删除!

城市列表: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南京 无锡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此域名可转让

关闭

电话/微信
181-7047-0219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QQ客服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沟通



添加微信好友